劳动合同解除纠纷
请问有没有对劳动法了解的朋友?我是2008年2月25日上班的,2008年7月22日公司通知我要开除我.正式的劳动合同已经在5月1日正式生效.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请懂的朋友帮帮我,很急.谢谢!TEL:13757159982 孙 邮箱:111230970@sina.com
(公司说要我写个自动离职申请,我是否应该写?)
[[i] 本帖最后由 麦子口袋 于 2008-7-23 14:37 编辑 [/i]] :yxh057 :yxh01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通知你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6)甲方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面打错了,上面的是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劳动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回复 4# 漂漂人生 的帖子
哦~谢谢~那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呢? 你签的是几年合同的?如果是三年的,那有6个月的试用期,期间如果你没有达到考核或者触犯了什么公司规定,那被辞也可以,不过如果不是你主动提出离职,他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回复 6# hater315 的帖子
我签的是2年~试用已过.是公司说因为业务调整裁员.我没主动提出过. :yxh048 :yxh048 :yxh0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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