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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平等原则:残疾人享有成为火炬手平等权利

奥林匹克平等原则:残疾人享有成为火炬手平等权利

北京奥组委火炬中心负责人表示,火炬手选拔将充分体现奥林匹克平等的原则,残疾人同样享有成为火炬手的平等权利,在大陆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港澳台同胞可成为境内火炬手。

  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火炬手选拔将充分体现奥林匹克平等的原则。无论是名人、普通劳动者或是残疾人,都有权力参加火炬手选拔。选拔主体还可以选拔为中国改革开放作出贡献的外籍人士,但外籍火炬手不能超过组织者所拥有的火炬手名额的5%。

  据介绍,在大陆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港澳台同胞可成为境内(指中国奥委会辖区境内)火炬手,与大陆居民享有同等的参加火炬手选拔的权利。

  据悉,各选拔主体还可以根据运行需要选拔集体火炬手。集体火炬手每组人数应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最多安排2组集体火炬手的接力活动,集体火炬手名额占用火炬手数量。集体火炬手均着火炬手制服,但只传递一支火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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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 if the earth is no longer rotating ,the spring is no longer coming ,Michael Schumacher is still our 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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