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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辆788路因超员在泰山路/富春江路被交警拦下, 引起警民冲突达1.5小时

三辆788路因超员在泰山路/富春江路被交警拦下, 引起警民冲突达1.5小时

三辆788路因超员在泰山路/富春江路被交警拦下, 引起警民冲突达1.5小时


今天真郁闷, 早早去宁波上班, 没想到7:50时,所坐的公交车被交警拦在了前不着村, 后不着店的泰山路/富春江路路口, 同时拦着的, 还有两辆788. 说是超载了, 交警要罚款, 还要扣司机的分(12分), 司机不肯在处理单上签字, 这样僵持着, 几十号人进退不得. 乘客等久了, 去与交警理论, 交警将责任推给司机, 以司机不签处理单为由, 让乘客找司机理论, 将乘客激怒. 大家纷纷给宁波/北仑电视台/市长/区长热线/交警大队/110打电话, 大部分居然没人接, 电视台则是接了不愿来. 大部分乘客一怒之下, 将泰山路往北仑方向的车道给堵上了,一时交通阻塞, 希望以此方式, 让相关部门领导出面来解决问题. 大约一个小时后, 电视台来了一个女记者和一个摄像记者, 开始采访激动的乘客. 投诉交警执法不为民. 大约到9:15左右, 788的领导和交警的领导才出面, 让被拦的公交车先行. (最后还是超员走的).

超员不对, 但是被拦的只有788, 眼见着同样超员的353, 550照过不误, 司机乘客怎么能不激动?
再说超载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也不只是788, 这样拦截, 除了给交警创收, 就是给我们这样的乘客制造麻烦了. 解决超载, 就要多投入运力, 做得到吗? 做不到的话, 让我们怎么办? 打的? 而且这件事, 明显是交警在找788的麻烦. 也许是788属民营, 与市区超载的那些公交车比, 姓私, 不姓公? 但是, 再怎么样, 交警只顾拦车罚款扣分, 不顾乘客利益, 就是不对. 这件事, 不管交警是不是有法可依, 在执法过程中, 也是不顾乘客利益的.
788是民营的, 但交警是政府部门, 处理问题应该考虑乘客利益, 不该让788被阻一个多小时而无所作为. 将乘客的诉求踢给一个民营公交公司算数

明天再坐788, 不知会发生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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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月27日上午查处788路公交车超载的事情经过

客运车辆集中整治背景: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遏制当前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自2007年8月20日至10月31日,全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这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其中一项重点违法行为就是客运车辆超载、校车超载。对查获的客运车辆超载、校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上级公安机关统一规定严格执行 “四个一律”规定,做到不降格处理,违法行为没消除不放行。
事情经过:2007年8月27日8时左右,北仑交警大队大碶中队民警在富春江路泰山路叉口执勤。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8月26日9时至27日22时为全省交通安全整治统一行动,重点查处客运车辆拉车超载。8时许,民警发现浙B84807客运大客车,超员严重,立即示意靠路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行驶证核载40人,实际车上清点载客人员55人(停车下车人员未计数)。之后约6分钟左右,又发现一辆浙B85682大客车严重超员。经检查为同一客运公司车辆,行驶证核载40人,实载55人(停车下车人员未计数)。于是民警立即给二位驾驶员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让其签字,并告知驾驶员,让其将超员乘客卸客分流转运。二位驾驶员当时不肯签字,并说给公司领导打电话,等单位领导才肯签字。等约十分钟左右,民警又让其签字,他们还是同样的答复。于是民警就在强制凭证上写上驾驶员拒绝签字,并将驾驶证、行驶证以及强制凭证交给其中的一位驾驶员,但他们拒收,另一个驾驶员干脆不见踪影。民警见此情况,考虑到乘客急于上班等因素,立即请示中队领导,要求客运公司尽快派公交车和驾驶员疏送乘客。此时部分乘客开始指责执勤民警说:“客运车载员,我们交警不应该拦车检查,影响他们上班时间”。部分乘员在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下甚至上路拦车,致使泰山路富春江路由西往东的车辆严重堵塞。执勤民警一边劝导乘客做好解释工作,一边拍照片对拦车路堵情况进行取证。经过劝导,拦路人员离去,交通逐渐恢复正常。
此事发生后,北仑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与区交通局、区公交公司取得联系,一方面由公交公司派员赶赴现场,先行派出驾驶员送滞留乘客至目的地。另一方面就客运车辆超载处理、驾驶员教育等问题进行商讨。警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定“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成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九十条也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转运或者卸载有困难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安排车辆转运,相关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就本起执法而言,这是一起公安交警正常执行公务的行为,广大民警在连日来投入女排大奖赛保卫工作后,又不顾休息早早上岗执行上级交通安全整治集中行动的指令,本身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众所周知,客运车辆作为承载量最大的车辆,与广大群众的安全出行息息相关,近日来,浙江泰顺等地接连发生了客运车辆群死群伤的特大恶性事故,一桩桩血的教训提醒我们千万不能放松对客运车辆的监管。这次由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全国性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初衷也在于此。
这里我想说的是对由于今天早上民警的正常执法行为因驾驶员不配合造成延误的部分乘客表示抱歉,但警方仍然希望广大乘客理解、支持交警的正常执法,因为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乘客的人身安全权益相比其他而言是最重要的,因为一线交警都有深深体会,那就是“交警宁可听骂声也也不愿听哭声”。从本起事件也反映出我区对外出行的公交运力确实还存在着一定问题,不能因为公交运力的不足而放任客运车辆超载等行为的存在,那才是对乘客正常权益的极大不负责任。警方已与区交通部门、公交公司等联系,建议他们增加公交运力的投入,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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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这样的事情啊
说实话,在上班高峰,没有一辆公交是不超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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