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法律上没有相关的硬杠杠,要不然讨论这个话题就雷同于“脱裤子放屁”了。
其实,就本人而言,对“婚前同居”绝对是举双手赞成的。当然了,我不是时尚,也不可归为另类,更和“*开放”搭不上边。
本来么,恋爱中的善男信女十有八九是“头脑发热”的,眼里只有优点,看不见缺点也不足为怪。
可是,结了婚就不一样了,要过日子的。这甜言蜜语一和油盐酱醋“搅和”上了,变味就自然而然了。
不得不承认“婚前同居”是 彻底了解对方的明智选择。住在一起了,陋习、毛病就在生活细节中“暴露无疑”了——
你从未想过他/她2,3天才换一次袜子;你不曾愿意和他/她每天叫外卖解决三餐;你更难接受眼前这个一回家就粘在电脑旁的木头人就是曾经粘着你,和你山盟海誓,让你铁了心要和他/她过一辈子的爱人………还有什么抠脚趾、挖鼻孔、上完厕所不冲水,早晨上班忘锁门………一切你想到的,想不到的,都真真实实地发生了。
还好还好,你们不是“合法夫妻”(当然了接了婚还可以离婚),只要愿意,这 “黑暗生活”完全可以终结。
如此“分手”的结局或许是你不愿意看到的,但至少不会让你儿时对婚姻的美好憧憬彻底破灭,也不必担心离异会给你的小孩带来物质、精神的双重打击。所以可以坦然接受,因为你是清醒的,理智的。
如果你是个聪明人,且对所谓的道德有自己的认识和标准,那么也许你会同意我的观点。
这样做是为了留点余地——给你,也给他/她。
还好我不是什么大家,也不是什么明星,说话不用负什么责任,更不用担心明天会被某某媒体的某某记者抓住小辫子“开涮”。
总之,童言无忌,随风飘去。
小女子的一席话,不知各位GGMM有何感想,俺洗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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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iamjane 于 2006-5-12 21:1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