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须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分为幼儿园、小学和中学两类,相互之间不通用)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
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试每年4月、10月各举行一次。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可于每年1月5日-10日和7月5日-10日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向所在市、县(市、区)培训点报名参加培训(培训点设置:申请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培训点在杭师院继续教育学院,地点文一路222号,联系电话28865775、28865776、28865777;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请向所在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咨询)。考试报名手续原则上由培训点统一向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如要求直接参加考试,可向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咨询,咨询电话:85866652
本次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可在下一次考试时补考,补考仍不合格,须重新参加所有课程的培训考试。
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时间、地点、联系电话,详见杭州日报或杭州教育城域网每年4月20日、10月20日左右的杭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