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奥运安保”期间禁飞的公告
关于“奥运安保”期间禁飞的公告
各滑翔伞运动俱乐部(组织)、航模运动俱乐部、涉及航空运动的单位和个人:
接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空管处、28师空管科、浙江省公安厅及杭州市体育局关于“奥运安保”期间加强一切航空运动管制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南京军区空管范围内(特别是以上海为中心,距上海直线距离200公里的空域),奥运期间禁止动力伞、滑翔伞、三角翼、热气球、飞艇、航模等的飞行活动,《通知》还要求各单位和个人要从讲政治、讲团结、讲大局的高度共同遵守此规定,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飞行装备,请勿外借,以免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禁飞截止日期初步定在2008年9月30日。望浙江杭州的各滑翔伞运动俱乐部(组织)、航模运动俱乐部、涉及航空运动的单位和个人能认真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滑翔运动协会
二OO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