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别忘与家人“共享”
投保人购买保险后,一定要知会保单受益人或其他家人
海康人寿保险公司日前处理了一起特殊的赔案。不久前,一位通过电话投保的客户王女士保单因"查无此人"被退,工作人员马上进行调查,多方联系之后得知,王女士已出意外。
原来,前不久王女士与丈夫不幸因煤气中毒双双身亡。而在此之前,她曾通过电话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高达25万元。但是,王女士的家人和单位领导、同事,竟没有一个人知晓,四个老人对投保之事更是一无所知,根本谈不上索赔。
直到确认她投保成功的保险单被退回后,保险公司才知道投保人已发生意外,于是将25万元赔偿给了她的家人。
对此,寿险顾问提醒保险消费者,按照目前保险行业索赔申请的条款,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的请求权需要由索赔申请人自己提出来,自索赔申请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这一权利,就将失去理赔的机会。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的家人对他投保的情况一无所知,很有可能得不到赔偿。
因此,投保人为自己或家人购买保险后,一定要知会保单的受益人或其他的家人,妥善保管好保险单。万一发生意外,可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得到经济上的补偿。